官宣!2020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来了:9家险企连续6年为A

9家险企,连续6年评为A!自从2015年至今,保险公司经营评价已经连续评了6个年度,其中,有9家险企连续6年都获得最高评价,即A。本次评价的保险公司共158家,其中,财产险公司78家,人身险公司80家。保险公司经营评价,连续6年!但是,银保监会成立后,对于银行和险企的服务评价工作,已经进行整合。2021年,银保监会正式下发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》,并作废了原险企的服务评价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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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

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

2020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

经营评价结果

①4家寿险,连续6年为A

中国人寿、太保寿险

泰康人寿、太平人寿

②5家财险,连续6年为A

人保财险、平安产险、太保财险

阳光财产、大地财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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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

9家险企连续6年为A

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的规定_对于第三者财产的施救费用,交强险如何赔偿_财产险公司排名

1. 9家险企,连续6年评为A!

自从2015年至今,保险公司经营评价已经连续评了6个年度,其中,有9家险企连续6年都获得最高评价,即A。

4家为寿险公司,分别是中国人寿、太保寿险、泰康人寿、太平人寿。

5家为财险公司,分别是人保财险、平安产险、太保财险、阳光财产、大地财产。

2. 2020年险企经营评价结果:39家A级,100家B级!

本次评价的保险公司共158家,其中,财产险公司78家,人身险公司80家。

①财产险公司

A类15家,B类54家,C类7家

D类2家

②人身险公司

A类24家财产险公司排名,B类46家,C类10家

与上一次评价相比,寿险公司A类公司有所增加财产险公司排名,财险公司则相反有所减少,而且,还新增2家D类公司,分别是阳光信保和安心财险。

这两家财险公司,一个偿付能力不足已经被被限制部分业务,一个也是被罚停止开展信保业务一年,也侧面反应出经营存在一定的问题。

详见《银保监会下监管函:安心财险,偿付能力严重不足,责令停止车险新业务,高管限薪!》,《一年亏损90亿!“跌落神坛”的保证险:从辉煌到没落,不过是头部的一场“游戏”~》。

3. 四类评价结果,代表什么?

A类公司

在速度规模、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

等各方面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

B类公司

在速度规模、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

等各方面经营正常的公司

C类公司

在速度规模、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

某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

D类公司

财产险公司排名_对于第三者财产的施救费用,交强险如何赔偿_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的规定

在速度规模、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

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

4. 评价指标均值及中位数

寿险公司

评价指标均值及中位数

财险公司

评价指标均值及中位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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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「经营评价」

上图以财险公司为例

1.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,连续6年!

对于第三者财产的施救费用,交强险如何赔偿_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的规定_财产险公司排名

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,加强保险监管,促进保险公司改进经营管理、转变发展方式,原保监会印发了《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(保监发〔2015〕80号)。

中国保险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)负责具体实施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评价工作。

目前,已经评价了6个年度,往期参见:

☆2019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

☆2018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

☆2017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

☆2016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

☆2015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

2. 评价内容,共三方面!

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、效益质量、社会贡献三个方面:

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、综合成本率、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2项指标构成;

人身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、综合投资收益率、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4项指标构成。

具体内容解析可以参见《财险公司经营评价的通关秘诀丨看看怎么保证不到C类?其他公司为什么得分高?》

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的规定_对于第三者财产的施救费用,交强险如何赔偿_财产险公司排名

3. 评价对象

经营评价对象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,经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。

其中,再保险公司、不经营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和政策性保险公司不适用。

此外,还有华夏人寿等公司,并未纳入评价,至于原因,详见《四家险企被延长接管!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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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位一体”监管评价体系

经营评价指标体系,也是保险公司“三位一体”监管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、分类监管评价体系一起,分别从经营效果、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。

2. 原服务评价办法已作废!

“三位一体”之中的服务评价,原来是执行的《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但是,银保监会成立后,对于银行和险企的服务评价工作,已经进行整合。

2021年,银保监会正式下发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》,并作废了原险企的服务评价办法。

详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:评为三四级,会被通报或限制增设机构》。

3. “三位一体”评价汇总

或许是受新旧办法更替影响,上两期险企服务评价的结果,一直并未对外公布,所以,“13精”也未能为大家汇总“三位一体”的综合排名。

因此,最新一期的 “三位一体”评价,还停留在2019年,详见《2019年寿险公司 “三位一体”排名》,《2019年财险公司 “三位一体”排名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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